8月24日14时左右,海安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海安**路**室有人在聚众赌博,严重影响社会风气和家庭和睦。接报后,城北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出警查处,将王某、李某等7名参赌人员全部抓获归案。 民警在现场查获赌资8万余元 在调查过程中,王某、李某等7人承认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依法对王某、李某等7名参赌人员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三千元罚款,收缴赌资的处罚决定。
在此,提醒大家 赌博并非娱乐项目 而是一种 害人害已害家庭的违法行为 赌博莫沾手 沾手必被捉 公安机关一经发现 将依法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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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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