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包括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在内的7种违规行为, 最高将面临10000元罚款,为贯彻落实《规定》 海安市消防救援大队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在全市全面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依法处罚
近日,海安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辖区公安派出所、社区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人员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多个高层住宅小区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检查组重点对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在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部位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检查。
检查发现多栋单元楼内均存在电动车自行在楼梯间、公共门厅违规停放、充电等违规行为。
针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检查组安排物业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清理,同时,要求物业公司要严格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和充电环节发生火灾事故。
检查组人员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 依法对物业管理单位 责令改正并分别处罚 要求相关负责人按现场实际情况 立即落实整改
宣贯培训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行之后,海安大队联合市城管局召开《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会,就《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内容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讲解,并开展系列培训。
社会化宣传
海安大队走进广播电台“应急之声”栏目,就《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内容进行宣贯,并与广大市民进行在线交流。
同时,利用海安电视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警示案例。
通过短信、LED显示屏、楼宇电视等循环播放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教育短片,实现消防宣传高频化、密集化。
下一步,消防部门将加大向社会宣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力度,并针对辖区内高层建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违规行为开展检查,对屡教不改的单位及个人,将进行严厉处罚,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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