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对每一个学子来说, 是人生至关重要的时刻。 大部分市民都能做到 以“沉默”的方式, 让考生们安心考试。 尽管如此,
仍有人在高考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这不但影响了考试环境, 还涉嫌违法。
孟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6月8日12点,城北派出所接到一起警情,在河滨东路北侧有人燃放烟花。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违法嫌疑人孟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孟某在禁止燃放烟花路段燃放了两条鞭炮,四个炮仗,根据《海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通告》高考期间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为莘莘学子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 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公告再读一遍
为了保证我市2021年中高考期间考生能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海安市公安局特别提醒您: 根据《海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通告》,中考、高考期间全市范围内禁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高考期间:6月6日19时至6月9日19时 中考期间:6月15日19时至6月18日12时
请广大市民 严格遵守禁燃规定 共同营造良好的环境 在中、高考期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或以其它形式制造噪声影响 干扰考试正常进行的 海安警方将依法严处 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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