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因原爱法山水国际售楼中心另有其他用途,从4月13日起,搬回至市公共卫生中心东门卫室(高新区黄海大道西3号)为全市应检对象提供采样服务。
采样对象:2021年3月16日后,来自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员;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工作人员;为疫情防控需要,市指挥部通知的其他应检对象。
注意事项: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等集体单位需提供盖单位公章的受检者名单,明确一名联络员,联络员需到检测现场核实受检者信息、维持好本单位人员的秩序;所有需采样人员提前与我中心沟通检测事宜,在约定的时间进行采样,联系电话:0513-88812470。
后续如有调整,会及时予以公布。其他市民如需检测,可以赴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检测。
2021年4月13日 ★★★特别提醒 做核酸检测时有何注意事项? 1.为避免出现呕吐情况,采样前2小时请勿进食;为避免影响检测结果,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或嚼口香糖。 2.为减低采样点交叉感染风险,所有受检者需戴口罩并准备一个备用口罩,排队时最好能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采集后立即离开采样点,避免在采样点周围吐痰、呕吐。 另外要注意正确佩戴口罩,不要把口鼻露出来,不要在中途随意取下,或将口罩拉到下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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