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接到反映,在市内某小区一店铺内发现有200多箱进口冷冻猪蹄,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检查中发现,经营者能提供这批进口冷冻猪蹄的进货凭证、海关报关单、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和核酸检测合格报告,但未在“南通市进口冷链食品申报追溯系统”中进行申报,且不符合冷链食品的储存要求,当事人夫妇也未进行核酸检测。执法人员当场监督当事人将冷冻猪蹄运送到冷库单独存放,并于第二日(1月20日)指导当事人将这批冷冻猪蹄的相关信息补录到了“南通市进口冷链食品申报追溯系统”中,确保进口冷链食品的有效追溯和安全性。当事人夫妇也于当天下午接受了核酸检测,报告结果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规定,公安机关将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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