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公安刑警作为打击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尖刀”力量,承担着全市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9月9日,海安公安刑警利剑出鞘,在市公安局多警种部门的协同下,兵分数路,连续作战,一天之内分别在江苏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
9月9日上午,刑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我市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马某德(男,海安人)。经查,2020年9月8日晚,该马窜至我市旺池路,乘隙入室盗窃,窃得身份证和银行卡之类物品。
当天下午,刑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又赶赴盐城,经连续工作于夜间抓获两名盗窃犯罪嫌疑人季某(男,射阳人)和柏某达(男,射阳人)。经查, 2020年9月1日凌晨,该季伙同该柏窜至我市人民路、中坝路,通过拉车门盗窃车内物品和撬门盗窃多家路边店,窃得手机30余部和信用卡20多张,被盗手机价值20000余元,盗刷信用卡14000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9月9日,刑警大队五中队民警与城南派出所民警并肩作战,在哈尔滨市抓获4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于某审(男,黑龙江人),张某忠(男,黑龙江人),张某宇(男,黑龙江人),徐某博(男,黑龙江人)。经查,今年7月份,上述4人明知他人实施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将自己的银行卡、U盾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供给对方进行转账洗钱,非法获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9月9日,刑警大队六中队、滨海新区派出所民警在湖北宜昌抓获两名掩饰隐瞒犯罪嫌疑人覃某杨(男,宜昌人)、秦某(男,宜昌人)。经查,上述二人于今年8月骗取我市受害人叶某三十余万。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结语: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今年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紧盯“云剑2020”专项行动“三个有效”工作目标,严厉打击通讯网络诈骗犯罪、侵财类犯罪等取得显著成效。但小编还是要提醒广大网友市民“宁可架上药生尘,但愿世间人无病”,加强防范是最好的打击犯罪,不给犯罪嫌疑人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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