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我市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新闻发布会召开。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葛志祥出席发布会。 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将分区域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控范围包括《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的7类禁燃地点;老通扬河以南、长江路(含)以北,永安路(含)以东,宁海路(含)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葛志祥通报了我市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相关情况,对禁限放措施实施背景、方案设计过程、措施的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了介绍。他强调,禁限放烟花爆竹是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内在要求,是回应百姓期待的重要举措,势在必行。 新闻发布会上,公安局、司法局、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回答了媒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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