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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以来,海安市公安局迅速行动,多次组织专项检查,严格督促全市旅馆落实相关要求,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并对未落实“五必须”和强制报告制度的旅馆进行从重、从严处罚。
日前,海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海安市李堡镇某酒店在办理未成年人登记入住时,未严格落实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7月30日,海安市公安局依法对该酒店负责人作出停业整顿十日并处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作了规定。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以切实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海安警方提醒 旅馆经营者 应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 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 如违反有关法定义务 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希望未成年人 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 给予更多理解和配合
其他入住旅客 也应加强监督和提醒 共同构建关爱、保护 未成年人的安全机制 共同防范和杜绝 发生在旅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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