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提示
近日,我中心在日常预警工作中发现: 骗子冒充公安机关办案的诈骗案件有所反弹,诈骗分子以当事人银行卡涉案、涉嫌犯罪为由先要求当事人前往公安局拿文件,之后又要求当事人转账到骗子指定的“专门账户待查”,诱导当事人上当。 真实案例: 2022年5月19日,我市居民王女士接到一自称南通市公安局的电话,对方称其牵涉到某诈骗案,并要求其联系警察杨某,杨某以冻结其账户为由让王女士加检察官李某微信,李某通过面对面视频让王女士转钱到其提供的银行卡上,共计转账31万余元,王女士发觉被骗后报警。 套路解析: 冒充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名下银行账户、电话卡、社保卡、医保卡等被冒用,或者身份信息被泄露,或者涉嫌洗钱、非法出入境、快递包裹藏毒等违法犯罪,以此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配合调查或接受监管,进而实施诈骗。 为增加可信度,一些诈骗分子会向受害人展示虚假公检法网站上发布的假通缉令等法律文书。为远程获取受害人手机上的个人信息,诈骗分子常常要求受害人下载具有屏幕共享功能的APP。为使受害人处于完全被操控状态,诈骗分子还会诱骗受害人到酒店等封闭空间,阻断所有短信、来电等外界联系。 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一些诈骗分子还会冒充不同部门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以领取补助补贴、奖学金,医保卡、证券、金融账户被冻结,出入境证件异常、失效等为由实施诈骗。特别是近期一些诈骗分子以受害人涉嫌散布疫情谣言、贩卖假口罩、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等为由进行诈骗,影响恶劣。 警方提醒: 1、凡是电话中自称“通信管理局、电信运营商、银行、保险、邮政”等客服人员,以您“个人信息泄露、涉嫌洗钱、涉案”等理由,主动帮您转接“公安机关”的,都是诈骗! 2、凡是通过电话、QQ、微信或者其他通讯交友软件办案做笔录的“公检法机关”,都是诈骗! 3、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出示带有“公检法”的名称标记的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 4、公安机关在逮捕时,必须当面出示逮捕证,通过传真、网络发送的,都是诈骗! 5、公检法机关是不设立“安全账户”“验资账户”的,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验资账户”的,都是诈骗!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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