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急寻2022年4月17日—4月20日,到过海安市城东镇三角村14组刘二面店的市民: 请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单位、村居(社区)报告,并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避免与家人接触,第1、3、7天做好个人防护,前往黄码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如存在瞒报、谎报、知情不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 海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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