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了!12月23日**时**分,海安110接报:李堡镇,有人以老师的名义在QQ群内向家长收取了1860元的费用,后家长向学校核实未有此事,发现被被骗后报警。
我市教育主管部门已经明令禁止学校和老师通过qq群、微信群等形式收费,并逐级落实责任,学校与家长签定了防诈责任书(告知单),为什么还会有家长被骗?学校与家长签定的防诈责任书不管用?
经责任倒查, “冒充老师在QQ群收费”被骗后报警的家长没有与我市学校签定防诈责任书(告知单)的原因是:该家长系在我市李堡工作的外市人,该家长所在的“****小学五(8)班家长群” 非我市学校,其孩子不在我市学校读书。
再次提醒:我市教育主管部门已明令禁止学校和老师通过QQ群、微信群发布二维码的形式进行收费。凡是在“老师家长”群内遇到要求收费转账的,一律可视为诈骗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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