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疾控中心发布最新通知!事关核酸检测!
通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各地区(不含港澳台)已经连续 14 日以上无本土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清零,我中心核酸采样对象及要求调整如下。 (1)采样对象:为疫情防控需要,市指挥部通知的应检对象;(2)采样时间:3月4日至3月8日每天上午9:30-10:30,从3月9日起,每周二、四上午9:30-10:30;
(3)采样地点:海安市高新区爱法山水国际售楼中心(海安市公共卫生中心向东约100米)。
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等单位需明确一名联络员,提供盖单位公章的受检者名单,提前与我中心沟通检测事宜,在约定的时间进行采样,联络员需到检测现场核实受检者信息、维持好本单位人员的秩序。
后续如有调整,会及时在海安疾控公众号予以公布。其他市民如需检测,可以赴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检测。
★★★特别提醒
做核酸检测时有何注意事项?
1.为避免出现呕吐情况,采样前2小时请勿进食;为避免影响检测结果,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或嚼口香糖。
2.为减低采样点交叉感染风险,所有受检者需戴口罩并准备一个备用口罩,排队时最好能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采集后立即离开采样点,避免在采样点周围吐痰、呕吐。
另外要注意正确佩戴口罩,不要把口鼻露出来,不要在中途随意取下,或将口罩拉到下巴处。
海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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